死刑早该废除了

如果中途飞机没有坠毁没有被劫机没有发生不好的事,赖昌星应该快到家了。十二年,中加两国的嘴皮都磨的不轻,最终还是以中方拿“不实行死刑”作为条件把人给换回来。
赖昌星偷逃税款数百亿,按现有法律,足够判他死十回了,但让政府一句话,一回也不用死了。人虽然回来了,但我对“谁胜了”表示怀疑。
不过话既然已经出口,不遵守诺言又会在国际上落下小人称号,何况诚心向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事已至此,司法公正已然没有,美德万万不能再丢。
其实,死刑若是早点废除,事情会更简单。
国际上依然还有死刑的国家不多了,中国是其中之一。死刑,通用的说法是非人道主义。的确,生命这么宝贵,不能随便剥夺(不过我不知道萨达姆是怎么死,居然还用了绞刑)。从另一方面说,死刑也未必是惩治罪犯,警示后人的有效手段。
以前的死刑都是枪毙,现在为了节约子弹改成注射,类似“安乐死”。这样一来,连疼都不疼,比在灾难中丧生的人们滋润多了。这样能带来什么效果?一死了之,巴不得这样。要么在那些电影里,坏人或好人被俘,都是自杀求解脱呢!
对生命的剥夺,还是不如对自由的限制。有首诗写的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作者是个曾经失去自由的人,所以能深深体会自由的重要。对犯人来说,在监狱里关他一辈子,或几十年,对他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让他自己去反思,忏悔。如果经常组织劳动什么的,辅以减刑奖励,再坏的人也能被改造成善良的人。世上多一个好人,总比少一个坏人强吧。
好在废除死刑已被提上议程,今年有几项经济犯罪已经取消了死刑判决。
在赖昌星一事上,加拿大的原则是“宁肯放过一千,不能错杀一个”。这点很值得我们学习。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帝王,在处罚罪人时通常是诛九族,就是为了防止罪犯后人的报复;还有连坐法,不论青红皂白统统杀掉。这种毫无理性的做法,已经是封建专制的旧品,万不可改头换面成有罪推论。这点,我国做的也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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