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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信”使用心得

易信上线24小时用户数量就突破了百万,位居app store社交类第一位。据丁磊的设想,易信要在半年内突破一亿注册用户,5000万活跃用户。 前段时间就已经对此产品有所耳闻,但却没放在心上,以为又是像联通“沃友”一样欲分微信一杯羹的平庸作品,但今天看了介绍,发现能三网互通发短信、语音留言,突然产生了兴趣。 下载来使用后,主要有以下几个心得: 1.免费发送短信延迟较大。我给我自己手机上另一张电话卡(移动)发送短信,三个小时后才收到,并且还被垃圾短信拦截了。据移动飞信的经验,如果发信的服务号码能直接包含发信人的电话,一般都不会被拦截。 2.语音留言一个成功,一个未收到。一条留言发出后不到一分钟立刻就收到了,回复到发件人那里用了近5分钟。另一条语音留言未被对方收到。 3.用户界面简洁,没有其他多余的功能,比微信要小巧很多。 在市场上的评论中大家也都在吐槽易信发信息的延迟问题。我觉得一是可能运营商的硬件设施还没准备充分,另外可能这两天使用人数太多,造成网络拥挤。不过既然丁磊的目标是5000万活跃用户,那网络方面还需继续优化。 微信比起易信来的弱点就在于封闭。记得微信刚出时有人说会取代运营商的短信与语音通话功能,其中一个重要的反驳点就是微信只能给同样拥有微信且已经互相加过好友的人发信息。这点也是腾讯作为一家网络公司难以改变的。而易信有电信做后台,实现三网互通显然不是难事。并且易信不排斥新的投资方和合作伙伴加入,这也给了其他运营商一个从微信手里抢回自己管道资源的机会。 微信显然是想要成为移动互联网的一大入口,导致体积越来越臃肿。而易信则小巧了很多。这也利于发展那些专注于通信需求而对其他功能不感冒的用户,特别是中年用户群体。 国家很快就要开放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行业,腾讯一旦拿了牌照,想必微信实现现有易信的功能就不是什么难事了。易信现在必须趁此时机,努力把服务提上去,把用户提上去,不要过早的考虑“大而全”,才有可能和微信成为真正的竞争对手。

dota2在国内的发展

    我加入dota2国服也有一段时间了,根据全球服的数据,同时在线人数峰值能达到五十多万。但是我白天上线的情况是同时在线最高四十多万(就一次),近一周内才稳定维持在二十到三十五万之间,估计其中国服玩家不会超过三十万。如果完美一直拖着不开公测的话,暑假过后dota2形式不容乐观。     一款游戏要想成功首先就是要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毫无疑问,dota这款游戏在几年前还是很受大家欢迎的,可是现在再看就不是那回事儿了,LoL显然已经霸占了中国的网吧和大部分游戏玩家的桌面。     尽管完美现在的邀请码已经随地可拿,但我依然觉得他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扭转败局的时机。首先,dota2的上手并不简单(相比LoL),而暑假一开始正是让那些不熟悉dota的人利用暑假来熟悉它的一个起点。完美在七月中旬还近乎苛刻的发码条件把很多想在暑假尝试并适应dota的学生挡在了门外。其次,现在激活码的获取虽说比较简单,但仍然还是需要,并且由于是平台游戏,激活需要在官网和客户端同时进行,操作复杂,这也让人感觉不爽。前段时间和朋友一起去网吧,他就因为激活太麻烦而选择去玩LOL。反正游戏类型都一样,何不玩更熟悉的LOL呢。     另外还有一点,国服现在匹配时间过长也反映出了许多问题。一是国服人少,难以匹配,或许三十万玩家中国服只有三分之一;另外一种可能是因为我的级别较低。而如果是因为级别低而导致匹配速度慢,则说明dota2中更多的玩家是老玩家,新鲜血液极少。     凭心而论,dota2无论是在画面还是在游戏性上都要好于Lol,但是很少听旁边人说愿意从LOL转到dota阵营。复杂的游戏准入是一方面,游戏设定对新手的不友好也是一方面。游戏设定比如强退有24小时的零战斗力收益,这点我认为可以改成递增形式,例如新手第一次强退只惩罚1小时,第二次3小时,这样慢慢转变新手“打不过就跑”的思想。再比如可以在匹配中引入“高手+新手”匹配,让高手协助新手完成游戏。不过像“推荐装备”,新手任务等一些相对dota1的改进值得发扬。     LOL同时在线人数在上半年就已经达到800W,dota2要想与其平分秋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完美是一家商业公司,很明白dota2是拿来赚钱而不是拿来耍酷的,但是一些dota2社区如贴吧里的玩家妄图把dota2变成一款小众游戏,还美其名曰“精英游戏”,这也是值得警惕的。无疑,dota2的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仲裁   (一)仲裁的特征   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五)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仲裁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三)诉讼管辖   诉讼管辖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