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错误观点(上)——《理想国》读书笔记
很多人天天嘴上谈着"正义",把它作为人类共同理想来看待,但是"正义"到底是什么意思?见义勇为可能是正义,乐善好施可能是正义,刚正不阿也可能是正义。从正面直接给"正义"下一个定义不容易,因为这些行为太多,列举不完,也因为这些行为差别太大,不好概括。比如见义勇为可能要发生暴力行为,而乐善好施就不会,那暴力行为算不算正义呢? 也是有一些对"正义"现成的定义的。比如(一),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二),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这些正义观看似有理,但未必正确。如若想获得关于"正义"的定义,先驳斥现有错误的观点是个好的开始。下面就来看看柏拉图是如何驳斥这三个定义的。 对于第一个定义,柏拉图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借了别人的武器,现在那个人疯了,把武器还给他显然是不正义的,对疯子说实话也是不正义的。第二个定义,柏拉图指出,如果朋友是坏人,敌人是好人,伤害好人帮助坏人就是不正义的。对第三个定义,柏拉图说难道强者就不会犯错吗,如果强者(统治者)犯错,制定了对自己不利而对被统治者有利的法规,那正义就不是强者的利益而是弱者的利益了。 为了解决第一个问题,这一种说法可以改进一下,正义是还给每个人以合适的东西。如果说医生的"还债"是把药品给予人的身体,烹饪的"还债"是把调料给予肉食,那么对于正义而言,就是"把善给友人,把恶给敌人"。正义者在战争中才能最利友害敌。在和平时期呢,正义难道就没用了吗?和平时期我们可以把正义用在订立合同契约上,这个合伙关系不是下棋、奏乐那样,下棋、奏乐我们需要的是个技术高超的人而不是正义者,显然和平时期的正义是用在金钱关系上的。在花钱时也用不着正义,一个识货的人比一个正义者在买卖中起到的作用更大。作为一个正义的伙伴,他的作用体现在妥善的管理金钱上。那么可以这样说,金钱没用时,才是正义有用之时。这样说的话正义似乎存不存在都没关系(正义有用推导出金钱没用,金钱有用推导出正义无用,否定后件推前件)。柏拉图换了个思路,他说,一个善于看守的人必然善于偷盗,那么一个正义的人就是既善于保管钱也善于偷钱的人了。 这样,从第一条正义的定义居然推出了"正义的人都是小偷"的结论。这正是柏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