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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国就没有家?

昨天的阅兵带来了毫无悬念的朋友圈刷屏,大家纷纷为祖国的强大感到自豪,对领导人的风范表示敬仰,对美日等西方国家的小动作表示嗤之以鼻。还有人感慨道,没有国就没有家啊! "没有国就没有家"的推理形式是"没有国→没有家",逆否命题是"有家→有国",其实有家不一定有国,比如犹太人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建立自己的国家。所以"有家"推不出"有国"。如果说,"有家才有国",这个推理应该是"有国→有家",反过来"没有家就没有国",而无法从"没有国"推出"没有家"。 这需要说说国家的起源。人活着有多方面的需要,不仅要吃要穿,也要各种工具,要有生活用品。但是每个人天赋不同,靠自己满足所有需求也不是不可能,但毕竟不如专精一项,再拿多余的产品去与别人交换。所以大家就基于交换的目的聚集到一起了。但这还不能称为国家。随着人口的增加,需要更多的土地,而另一堆聚集到一起的人也需要土地,这样就会发生战争,军队也就出现了。战争不仅掠夺土地,也掠夺人口和财富,把俘虏变成奴隶,这时这个群体的集合才成为了国家,有了阶级和贫富的分化,有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柏拉图《理想国》)。这其中有个细节我觉得值得注意,即统治者的产生应该首先是由大家民主选举出来的,大家一致同意应该由一个有能力的人而且这个人也愿意作为代表与别的国家交涉。但发展到后期,统治者可能成为集权者,变成了只为某一群体服务。统治者即政府,是国家的代表而不是国家,应该表达全体国民的意志。如果统治者只为某一阶级服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可能顺便带动了其他阶级的进步,但这称不上一个合格的政府。对于大部分被统治者来说,物质可能比精神更重要,中国古代的反抗皇帝基本是因为吃不饱而起的,而中央集权达到的顶峰的康乾盛世受到大家的称赞。如果一个"哲人王"卸任后另一个"哲人王"接着上任那国家会永远这样强大,人民会永远幸福。但事实是"哲人王"不存在,否则汉武帝、唐太宗、康熙怎么会不加思考的传位给儿子尽管比他们儿子强的人多得是。一个人的一生有六七十年,一个人统治一个国家最长不过二三十年,谁也不能保证连续三届统治者都是"哲人...

正义的错误观点(下)——《理想国》读书笔记

柏拉图的代言人苏格拉底基于"正义就是欠债还钱"的论点,通过一系列的对话得出正义的人都是小偷的结论,这虽然听起来令人失望,但也不是没有挽回余地。我们可以说,正义的人偷窃实际上是为了有益于朋友,危害敌人。这样就引出了第二种正义观: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而且这个朋友的定义要明确,朋友应该是不仅看上去好,而且实际上也是好人的人,敌人正好相反。但是柏拉图随后得出一个结论,正义者不能用他的正义使人变的不正义。这个结论是这样得来。他先用马受伤导致马的德性变坏,狗受伤导致狗的德性变坏来类比出人受伤导致人的德性变坏;然后说正义也是人的德性,所以人受伤后也就变得不正义了。 我认为这个推理有很大漏洞。前一句话的"德性"跟后一句话的"德性"完全不能看成一个意思。人受伤导致的德性变坏是身体上的,而正义这种德性则是心灵上的。如果这样说,人的心灵受到伤害导致正义变得不正义呢?那依然不成立。因为正义是德性的一部分,整体损伤部分并不一定受到损伤。 那么柏拉图把这个推理继续下去,便得出了"正义者不能伤害任何人使其变得不正义"。这中间,柏拉图反复用"美德"代替"正义",便又有"好人不能用美德使人变坏"的说法。得出了"正义者不能伤害任何人,无论敌人和友人"的结论。 关于正义的第三个看法,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柏拉图说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医生所拥有的医术是为人体服务的,而生病的人体正是弱者,这怎么还能说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呢?苏格拉底的对手,色拉叙马霍斯这时把话题转为了"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生活的更好"这个问题。他说正义的人都老实,又不聪明,尽被又智慧又善的人不正义者耍了。这里的善他说是一种算计的善,而正义者拥有的是天性善。这就留下了反驳空间。既然正义者这么老实又不聪明,那他就不想胜过其他正义者,而只想胜过不正义者。不正义者就不同,不仅想胜过正义者,还想胜过其他不正义者。总结一下就是正义者不要求胜过同类,而要求胜过异类;不正义者同类异类都要胜过。苏格拉底举例说医生在医术方面不想胜过其他医生,而想胜过非医生(这一点不是很明白),所以有智慧的人不愿胜过同类,但愿意胜过异类。结合医生拥有的医术是正义和上面色拉叙马霍斯的说法,正义者变成了和智慧又善...

“正义”的错误观点(上)——《理想国》读书笔记

很多人天天嘴上谈着"正义",把它作为人类共同理想来看待,但是"正义"到底是什么意思?见义勇为可能是正义,乐善好施可能是正义,刚正不阿也可能是正义。从正面直接给"正义"下一个定义不容易,因为这些行为太多,列举不完,也因为这些行为差别太大,不好概括。比如见义勇为可能要发生暴力行为,而乐善好施就不会,那暴力行为算不算正义呢? 也是有一些对"正义"现成的定义的。比如(一),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二),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这些正义观看似有理,但未必正确。如若想获得关于"正义"的定义,先驳斥现有错误的观点是个好的开始。下面就来看看柏拉图是如何驳斥这三个定义的。 对于第一个定义,柏拉图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借了别人的武器,现在那个人疯了,把武器还给他显然是不正义的,对疯子说实话也是不正义的。第二个定义,柏拉图指出,如果朋友是坏人,敌人是好人,伤害好人帮助坏人就是不正义的。对第三个定义,柏拉图说难道强者就不会犯错吗,如果强者(统治者)犯错,制定了对自己不利而对被统治者有利的法规,那正义就不是强者的利益而是弱者的利益了。 为了解决第一个问题,这一种说法可以改进一下,正义是还给每个人以合适的东西。如果说医生的"还债"是把药品给予人的身体,烹饪的"还债"是把调料给予肉食,那么对于正义而言,就是"把善给友人,把恶给敌人"。正义者在战争中才能最利友害敌。在和平时期呢,正义难道就没用了吗?和平时期我们可以把正义用在订立合同契约上,这个合伙关系不是下棋、奏乐那样,下棋、奏乐我们需要的是个技术高超的人而不是正义者,显然和平时期的正义是用在金钱关系上的。在花钱时也用不着正义,一个识货的人比一个正义者在买卖中起到的作用更大。作为一个正义的伙伴,他的作用体现在妥善的管理金钱上。那么可以这样说,金钱没用时,才是正义有用之时。这样说的话正义似乎存不存在都没关系(正义有用推导出金钱没用,金钱有用推导出正义无用,否定后件推前件)。柏拉图换了个思路,他说,一个善于看守的人必然善于偷盗,那么一个正义的人就是既善于保管钱也善于偷钱的人了。 这样,从第一条正义的定义居然推出了"正义的人都是小偷"的结论。这正是柏拉图...